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,渴求低成本碳源
發布時間:2021-06-07
通過污水排放到環境水體的氨氮,是城市及其周圍湖泊水體氮的主要來源。據統計,我國去年通過污水排放到環境水體的氨氮總量為229.9萬噸。
近幾年,國家和一些地方政府不斷提高污水排放標準,從原來的一級B標準提高到一級A標準,甚至部分城市要求排放的污水達到地表Ⅳ類水的標準,降低排放污水中總氮含量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指標。
目前,去除污水中氮主要通過微生物來實現,先將氨氮氧化成硝酸鹽氮,再將硝酸鹽氮還原成氮氣。在硝酸鹽氮還原成氮氣的過程中,微生物需要有機碳。
我國污水中化學需氧量含量不高,致使污水處理過程中有機碳源不足。如果要達到較高的氮去除標準,需要在污水處理過程中添加甲醇或乙酸鈉等有機碳源,這將增加污水處理成本。
初步估算,把污水處理標準從一級B提高到一級A,每噸污水因添加有機碳源需增加處理成本近0.1元。一個日處理30萬噸污水的處理廠,每年為此增加成本一千多萬元。因此,降低脫氮成本,是污水處理廠實現節能減排的關鍵之一。
污水處理中有機碳源不足的問題,不僅存在于城市污水處理廠總氮減排過程,一些工業污水,如一些化工或石化企業廢水,本身就缺乏碳源,需要從外部添加有機碳源,才能保證污水生物處理的正常運行。